如何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发布于2022-01-01 17: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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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1
加快立法步伐,强化领导法律意识,明确执法主体的从属关系,加快实施行业执法综合管理,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执法程序,积极开展建设法规知识的社会普及教育,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等方面落实。 执法方式单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城市和谐发展。在人们思想观念开放化的今天,尤其在构建人文城市的环境下,城市管理的方式应当适应于人们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但是现实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式相当单一,仅仅停留在“罚款”管理上,这就不免会使人产生抵触心理,从而起不到城市管理的目的。 执法成效低下 执法成效低下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行政执法是为了促进城市发展,维护人民利益,但是由于一些主客观的原因,造成此目标很难实现。其一,城市管理的范围较广,且内容较多,这就增加了行政执法的难度,影响了执法成效。其二,在执法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受到被管理者的言语威胁,甚至是行为威胁,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或是措施,使得很多城管无法正常行使自身职能,这就影响了执法工作成效。 问题原因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管理相对人建设法规知识及法律意识淡薄 综合执法管理相对人建设法规知识及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相对管理人不配合执法、执法不畅及暴力抗法的主要内因。 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就目前各地城管执法的范围,大部分都同时符合本条前三款规定。如果把它看作对城管执法职权的概括性表述应不为过。换算为白话就是说:咱们城管就是管城里的事儿,鸡毛蒜皮的,推诿扯皮的,反复调皮的,动动嘴皮的,只要不是太难,咱城管就去就行了,有其他事儿再听招呼。 由此看来,这个第九条给城管扩权撕开了一个不知通往哪里的缺口。仅就第八条而言,已经是经过实践验证最为科学的相对集中了,尽职做好已实属不易。第九条的不确定性,又给了地方上很大想象空间和操作理由。哪怕是加上一句“城市街道两侧”的定语也算啊。 新生事物层出不穷,如共享单车。不少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都在试图预见性的笼括未知、未尽事宜,这种惯例体现在很多条款末尾的“其他方面、其他行为”上,搞不清楚责任了扔一个“其他”过去就能置人于无语,秒杀所有质询。 之所以要吹毛求疵的研习《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之执法范围,实在是因为城管这个筐,早已诓不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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