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纠纷买卖

发布于2022-01-01 17:43:54

甲的农村宅基地转卖给乙(村组织),作为乙的一厂房,后弃掉不用,就允许乙的一管理员进行果树栽种。现乙已经栽种了11年,并未发生任何纠纷。但是现在甲主张要会这块土地。该如何处理。现在甲还有权利主张吗?

1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1
村组织有权收回不用、闲置或者一户多宅的宅基地,可以采取有偿收回、无偿收回的方式,本文所说的属于村委有偿收回宅基地(买的)。买卖成交后,甲方就没有该宗地的使用权了,使用权属于村委,甲方没有权利主张要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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