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委托律师有用吗?

发布于2022-01-12 18:10:11
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2
1.侦查阶段律师的工作 侦查阶段,一般是指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开始至案件侦查完毕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止。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往往被羁押在看守所,除了律师和办案人员以外,包括家属在内其他人员均不得会见。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案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帮助: 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之初,生活环境、社会地位、心理压力遽然改变,很多人无法忍受,穷困之下,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证据随时都有灭失的危险,一时的不慎,将可能导致有利的证据的永远也无法取到。 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尽管,我国的法制环境在日渐向好,但是刑讯逼供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残致死的惨剧。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5、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6、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从而很好的化解危机。 7、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律师还将增加询问在场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2.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工作   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指案件已经侦查完毕移交到检察院起诉机关始,到检察院起诉机关起诉到法院为止。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家属等案外人员仍然只能通过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作如下工作: 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 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起诉意见书等; 3、律师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如果检查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可能导致案件被发回补充侦查或者不予起诉。不予起诉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提前无罪释放; 4、即使达不到上述目的,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审查起诉人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可以了解公诉人的指控思路,为成功辩护做更充分的准备。 3.审判阶段律师的工作  审判阶段,一般指法院自受理公诉人的起诉书到一审、二审的判决生效之日止。审判阶段实际上常常包括一审和二审两个阶段。在审判阶段,是律师最能发挥作用的阶段。 在一审阶段,律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这个阶段叫被告人)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为被告人收集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 2、会见主审法官,调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 3、会见被告人,就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与被告人交换意见;教授被告人审理的程序及在庭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必要时做一些交叉询问的演练,以便法庭上作适当的配合,争取最好的庭审效果; 4、认真研究案情,做好开庭的充分准备。就重大疑难聘请国内著名的刑事专家提供权威意见支持辩护观点;必要时,可以请有影响的媒体监督、呼吁,以保证公正的审判; 5、精心应对庭审,充分阐述辩护理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最大努力争取法官对辩护观点的认同; 6、精心准备辩护词,再次以书面形式说服法官作出有利于被告人一方的判决;以合法的方式,多种渠道影响法官的观点; 7、领取一审判决书后,及时会见被告人,告知判决书对被告人的利弊,提出上述与否的合理建议; 8、若被告人要求上诉,帮助被告人作好上诉准备工作。   二审阶段,辩护律师的作用: 1、调阅一审的庭审资料,检讨一审辩护方案和辩护观点,重新拟定辩护思路; 2、会见被告人,交流一审得失和二审辩护思路,了解还没有发现的罪轻和无罪的证据线索,搜集有力证据; 3.积极与二审法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努力促成二审开庭审理(二审案件通常书面审理,一定程度上剥夺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精心准备,积极应对庭审辩论; 5、精心准备辩护词,多种形式影响法官改判; 6、领取二审判决书后,会见被告人,分析判决书的利弊,领导被告人正确认识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如果被告人要求申诉,积极帮助被告人做好申诉准备工作。 刑事案件一般分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审判阶段(法院)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均可聘请律师,可以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己聘请,也可有家属代为聘请,三个阶段可分别聘请,也可一并聘请。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2
苏义飞律师解答:律师不仅能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权衡利弊,“诊断”出矛盾的要害,使你明确自己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还可以按照法律的程序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在打官司过程中,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例如: 律师能帮助当事人调查证据,为打官司作充分的准备; 律师还有权查阅案卷材料,可以全面了解案情; 律师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中使法官从辩护中了解到有利于对被告人的意见; 律师能依法陈述意见和要求,能抓住重点。 有一个问题,在这里必须说明一下,不少人认为,在法庭上,律师是一种摆设,最后还是法官说了算。这种想法有一定的片面性。主要是这些人没有正确认识律师的作用,按照以前“纠问式”的审理模式,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并不明显。法院审判改革为“辩论式”庭审模式以后,每一个证据都要在法庭上质证,每一个事实都要在法庭上核实,大大地减少了法官的主观性。应当说,一个优秀的律师,如果案情分析透彻,熟悉相关的法律,能抓住要害,法官也是不敢随意下判的。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