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超市门头商标名字侵权,赔偿被侵权人多少钱?

发布于2022-01-10 18:03:13
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0
门头商标侵权,可以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0
展开全部 过了上诉期没有?如果没有的话建议上诉,你可以提交商品的合法来源来进行免责,《商标法》第56条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判决已生效,你也可以依据这一条以及合同法的追偿原则向批发商追偿。有需要可以和我联系020-38813588集佳卜律师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