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私企的出纳,但是这次辞职结账时,才发现当时上任出纳交接给我的时候做了手脚,先后拿了两张不同现金金额的交接清单给我签字,开始对账的时候,确实实收现金四万三,可是后面签的那张确变成了四万七,现在前任出纳打死也不承认这个情况,公司叫我赔偿这四千块钱,我该怎么办,我确实没动用公司的现金,会计就说是我跟前任出纳的事情,跟公司没关系,可是当初是公司叫我进来做出纳的,我也不是这个专业,什么都不懂,就稀里糊涂的做了替死鬼。我现在还有奖金押金等两千元压在公司,这个钱公司肯定不会发给我了,而且我们公司有六个老板,我该怎么做,难道真要赔偿那四千块钱吗,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