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我作为公司员工,在老板利益与职位的诱骗下给老板担保了20万元,同年8月老板突然说倒闭跑路了。事后借款人也没有向我追究此事,直至2018年2月13号、2019年9月跟我要过两次。要是上诉法院我有胜诉的可能吗?
既然你担保了,你就要承担还钱的责任了。担保不是儿戏,而是法律责任。
可以看你的担保是否过了保证期间,如果经过,你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还在保证期间,你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你老板追责。
如属套路贷,请直接到当地扫黑办报案,*机关会依法查处的。
这要看你的担保责任是否已经过了期限。
你不可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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