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底的时候就在微信上和领导提出辞职要在3月31号走,3月2号和领导谈好了,但是离职申请表我是离职前半个月才提交上去的(没有提前30天提交),表格上的申请日期我是写3月2号——3月31号,刚好满30天。但是后面领导也没有给我回执什么的。等到3月31号走的那天我要了一张离职证明。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发放3月工资合理吗?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您3月份在工作的话,公司不发放3月工资是不合理的,存在劳动事实,可以申请调解仲裁。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