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现在每个星期都是五天八小时拿底薪,最近我们厂材料出了一点问题,我们连续休了四五天的厂休,现在要求我们每天多加三个小时的班,直到把之前放假的四十个工时补完,没有加班费,等于我们吃亏,白干了。厂出问题厂休又不是我们的错,我们就是不想补班,还说不补班当扣我们的底薪,请问这违法吗?

发布于2022-01-02 17: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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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2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按照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你的单位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3、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责令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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