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后,起诉到法院,法院以案件未经过仲裁实体审理为由,驳回起诉,对吗?

发布于2022-01-09 18:05:50
3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9
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可以起诉的。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9
如果确实不是自己书写的话,建议到法院起诉,同时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法院只要受理你的申请,就会根据你的要求将需要鉴定的笔迹送交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可能是中院、高院技术部门,也可能是*技术部门鉴定,费用你可以列入赔偿请求之内,败诉方承担所有因诉讼产生的费用。 如果是复写件的话,这个鉴定起来和原件鉴定是一样的,只要证明上面的笔记或签名非你本人书写即可,你就达到了鉴定目的。劳动合同必须有你本人签名或手印,只要证明没有这两样东西就可以证明合同与你无关。 最后再给你提供给一个思路参考,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出现复写的情况几乎没有,再者说如果像财务收据出现复写件的话,一般复写件都是给相对人作为凭证,原件留作存根,这几点都是解释不通的,一、你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原件,二、你可以找律师去取证公司于其他人签订劳动合同方式,或者请法院调取。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9
不合理,您到上级法院上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