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州李官营是寿光,在潍坊干的活,欠我工资怎么起诉他?去那个地方的法院起

发布于2022-01-09 18: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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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9
“原告就被告”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你要起诉他,就到他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你说他是寿光人,在潍坊干活,那可以去寿光起诉,也可以在潍坊的法院起诉。如果你们合同上有约定,也可以到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 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的规定。 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9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拖欠工资(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另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的规定,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主张双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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