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包工头,我把工程分包给甲,签有合同,甲雇佣乙来干活,两个月前干活,乙把手指头弄骨折,我带他去的医院治疗,治愈出院。我拿的全部医药费和营养费。后来乙就不再这干活了。现在乙又过来要求赔偿,我应该给乙赔偿吗?乙是不是应该向甲要求赔偿?甲可以和我要赔偿吗?我应承担的赔偿大约是多少?给个解释呗?应该依据哪条法律法规解决这件事。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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