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劝退,是否问公司拿赔偿金还是自愿辞退

发布于2021-12-31 19:31:13

在这公司工作1个多月,还在实习期。公司以618电商节,618当天以业绩不好为理由解散整个部门。

4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1

有几个问题,题主是试用期还是实习期?是否有签过劳动合同?是否有拿过工资?

如果是实习期,没有劳动合同,拿的是补贴,那基本上就很难拿赔偿了;

如果要维权的话,题主首先要证明自己和公司存在劳动雇佣关系。

不过题主说是整个部门被解散,那其他的那些员工也都是被辞退了吗?这边建议你可以联合其他人一起进行维权。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1

1,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
在校学生里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勤工俭学,这种情况下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一般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 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 12条规定: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这里实习生的身份是学生,而学生以完成学业为主要任务,不是以打工获取劳动报酬为生,不以就业为主要目的,因而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
2,准毕业生进入用人单位实习
这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准毕业生达成初步意向后,用人单位要求准毕业生到其单位实习,带有试用和考察的性质。准毕业生实习是在于接触社会,实践自己在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以就业为根本目的。这时的实习生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实习就业协议或三方协议,或者虽什么都没签但是接受实习单位管理领取了单位发放的劳动报酬。准毕业生作为行将毕业的学生,具备面向社会求职、就业的条件,此情形不属于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在司法实务中有时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这种情况可以要到赔偿金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1

按合同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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