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在9月到期至今公司未与我续签劳动合同,但在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店铺遗失贵重商品,已报警处理,但就目前公司老板不问调查进展不按国家赔偿规定直接将遗失商品以卖价的5折要求我们员工作为赔偿。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处理?或者我能不能劳动仲裁或上诉?

发布于2021-12-31 19:32:25

我们的劳动合同不算正规的劳动合同并且是半年一签(服装销售职业)

3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1
老板的做法违法并侵害了你们员工的权益。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1
可以上诉的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1
你可以到劳动局反应 会有好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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