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事故鉴定证明

发布于2021-12-31 19:33:07

发生车祸事故之前精神正常,事故之后精神严重损伤。在此需要车祸事故鉴定证明书这个需要怎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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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1
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共有12种。分别是尸体检验 、轻重伤鉴定 、成伤机制鉴定 、伤残评定 、酒精含量检验、车辆安全性能检验 、事故车辆机械故障鉴定 、车辆定型鉴定 、痕迹鉴定 、指纹鉴定 、微量物质鉴定 、物证鉴定 。 鉴定程序 1、鉴定的申请和决定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一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三是鉴定项目切实可行,能够实现。 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机关存案的鉴定部分鉴定。 2、委托鉴定 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和难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指派或委托*机关的鉴定职员、鉴定机构进行;*机关无法完成的,也可委托*机关制定的社会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此类鉴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对当事人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对当事人的伤残评定、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评估,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该机构可以是*机关的鉴定机构,也可以是社会的鉴定机构,但均必需具备资格。 3、鉴定时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划定,*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对于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的,经设区的市*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10日。遇特殊情况仍不能完成的,须报请省级*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 4、重新检修、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划定,*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修、鉴定。重新检修、鉴定可以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但应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按照《*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划定》第75条的划定,重新鉴定,假如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用度由*机关承担;假如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用度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修、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修、鉴定、评估,并告知*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予以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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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1-12-31

相关机关(交管部门)勘察后出具事故认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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