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二十八条理解

发布于2022-01-04 19: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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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4

第二十八条 祖与孙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就是你有能力你就得抚养,如果你连自己都养不活,那就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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