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讲养殖场关停补偿

发布于2021-12-31 18:24:48

从法律角度讲养殖场关停补偿

3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1
《具体解读》 1、关停关闭养殖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25条“ 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依法予以补偿”,就明确为符合条件的畜牧养殖业提供了获得补偿的法律依据。 (2)《环境保护法》 (3)《大气污染法》 (4)《水污染防治法》 (5)《土地管理法》 (6)《城乡规划法》 2、哪种情况会引起关停? 环保环评严重不达标 被划入禁养区 涉嫌违章建筑 3、对养殖场进行关闭关停会采取哪些措施呢? (1)拆:拆”指在一定时间内要求强制拆除。 (2)关:“关”的方式有很多,可以简单地要求关闭,在一定的时间内处理设备和产品,并给予一定的补贴;或者一次性谈定,直接把养殖场关闭,然后支付停产停业损失。 (3)转:“转”在实务中的比例很小,其关键在于有没有后续的*资金或者政策扶持,一般只有企业在当地有巨大影响,职能部门才可能会把养殖行业转到相近的行业。 4、关停、关闭我们不服怎么办? 要分三种情况说:1、土地是否有使用权?是租赁还是承包? 2、厂房手续不齐全 3、环评不达标 5、禁养关停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次性:一次性货币补偿 非强制性:非强制性的,自愿拆除,少量补贴 6、关停与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1)关停是一种行政强制行为; (2)征收拆迁,则需要对房屋,土地,装修附属物,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按照市场价值评估,参照590号令,土地管理法等。 7、补偿不到位怎么办? (1)协商解决    (2)复议或者诉讼 8、被强制关停或强拆了怎么办? (1)可以向关停主管部门陈述企业自身情况,包括损失,企业发展前景,企业关停后续安排争取政策扶持; (2)向企业产业发展主管部门反馈情况,积极争取产业导向政策和资金; (3)对关停行为要求其上级机关进行复议审查或进行司法审查; (4)对企业的改造升级进行预订方案设计; (5)协调拆迁方相关部门积极谈判。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1
养殖场关停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1、养殖场关停能获得哪些补偿?如果养殖场没有违法情形,我们可以参考拆迁来争取补偿。 企业关停的赔偿数额可以参照企业拆迁的补偿标准。 2、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方面的补偿。 3、或者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 4、除了常规的补偿项目,还有《征补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关于“市、县级人民*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5、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的精神,给予被拆迁人一定补助。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1
自2014年1月1日生效施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来,全国禁养区划定范围不断扩大,并逐渐向内陆、西部、北部地区转移。2017年仍将是各地禁养区划定及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拆迁较为集中的一年,也是禁养区内养殖场拆迁的最后期限。那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当中规定了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牧养殖场或者养殖小区应当遵循哪些环保要求?《畜牧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12、13条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第一,应当符合农牧主管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要求的《畜牧业发展规划》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如果要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小区的话,一定要符合这两个规划,这是基本要求和前提。《畜牧业发展规划》是由当地的农牧主管部门结合当地相关产业发展所制定的的规划,《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是由当地的环保部门所制定的环境持续发展的规划要件。第二,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如果规模化养殖建成的时间已经比较长且规模已经比较大了,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新的建设、改建或者扩建,那就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环境主管行政部门来报备,如果规模没有那么大,就要求编制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向当地的环境行政部门来进行报备。此举并不是一个审批行为,因为在这方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没有就审批权作出相应的细则性规定。第三,就是要建设相应的设施。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12条和第13条的规定,应该有三个方面的设施,来处理畜牧养殖所造成的环境的危害。分别是粪便、污水和畜牧养殖的尸体。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进行环保机械化的处理,按照法条的规定,首先要建立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其次是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再加上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也就是对应畜禽所造成的粪便、污水、畜禽的尸体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在这方面要有足够的设备设施。而且还要确保其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纵观《污染管理条例》,主要就从这三个方面对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作出了必须满足的环保要求,尽最大可能的达到既规划养殖,又治理环境,才是法律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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