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后,有一套住房暂时没有处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套房子是由我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按揭还款,还要还22万的样子,现在房子前妻和儿子在居住。我想单方面终止我的住房公积金按揭还款,应该怎么做?
婚后购买的住房。意思是可以签协议赠给自己的儿子,后续款项(22万)由监护人继续偿还?有法律依据和效应吗
可以双方协商签订如此的协议。
如果你是婚后住房公积金按揭(那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夫妻共有。)。如果你放弃了房屋的所有权,将房屋赠给前妻和儿子,那这22万的后续按揭将由前妻和儿子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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