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用别人名额顶替买的房子,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还清贷款并过户到了丈夫名下,请问是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于2022-01-06 17:46:01
5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6
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但是女方有权进行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据此,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假使日后离婚,任何一方均可得到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的二分之一,以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而网上传言所讲的谁买的房屋就归谁没有法律依据。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6
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房子属丈夫一人所有,妻子能证明是俩人出资共同还清贷款就可为夫妻共同财产。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6
如果有离婚协议书且明确约定房屋归女方,则以协议书约定为准,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没有协议书或者离婚协议书没有明确约定房屋归属,女方要办理继承。继承时需要自己的孩子、丈夫的父母 放弃继承才可以全部继承,否则只能继承法定的份额。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6
共同出资就是夫妻财产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6
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签合同交锲税时间与你结婚时间,婚后财产,无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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