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香港境内经营所得的香港公司需要每年交税吗?
区分香港公司有无在香港经营的标准是香港公司有没有在香港本地开户。一步步来分析里面的逻辑。
根据《香港对营商利润征税的准则》,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征税原则,只针对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征收利得税。简而言之:你在香港经商,但是其利润是从香港以外的地方获得的,就不用在香港就有关利润缴税。
按理,大陆外贸企业在香港设立的公司,因在香港没有办公场所和员工,商品也不经香港中转,可以解释为公司利润不在当地产生。
然而,《确定利润来源地的基本原则》明确提到了:假如你的单位主营地点在香港,该单位又没有海外业务办事处,公司赚取的利润应该在香港缴纳税。
在区分公司是否需要在香港交税时,香港公司的账户开在哪就变得很重要:如果你的公司没有在香港本土开银行账户,这就彻底和香港公司本地收入撇清关系,真正意义上的不需要在香港交税。但是如果账户开在香港,就被认为在香港经营,是要正常纳税,做审计的。
所以,外贸企业在香港注册的离岸公司都在香港交税,也是这一法规的体现。所以才出现了有公司因未做审计,未如实缴税,或审计的会计凭证缺失而导至罚款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