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北大法律本科毕业生杀人案,结合《思想道德修养》所学知识,谈一谈你对此事的看法。请大家帮忙,谢谢

发布于2022-01-03 18:13:53

北大法律本科毕业的连勇曾是家里人的骄傲。毕业后,连勇留京工作、创业,但打击随之而来,创业失败,司法考试没通过,看到连勇一事无成,女友也离他而去。为了省钱,连勇独自租住在昌平区回龙观镇定福皇庄村。2011年11月14日下午,因为负担不起房租,连勇外出找房子住。17时许,连勇在回家路上遇见几个男孩在街上踢球,路过时,男孩乐乐无意中撞到他身上。而这个无意的举动,让心情不佳的连勇觉得“连小孩子都敢欺负我”,于是产生了要教训一下男孩的念头。打定主意后,连勇以家里有小乌龟为名,把乐乐骗至其租住地,将孩子勒死后又把尸体掩埋。几天后,连勇在孩子家经营的小超市门口上贴了张纸条,写道“想知道孩子在哪里,发短信到158****”。后来有人给他发短信,连勇找乐乐家人要了15万块钱。11月22日,连勇在取钱时被抓。案件开庭审理时,乐乐家人当庭表示,不要赔偿,只要求判处连勇死刑。市一中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判处连勇死刑,并同时判决其赔偿死者家属60万余元。结合《思想道德修养》所学知识,谈一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3
首先,他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其中包含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 我觉得造成这种结果,他自身有主要原因,平时思想道德学习不重视,个人养成不健康,心里承受能力弱,不能正视挫折与委屈。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3
期待看到有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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