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本单位工作了一年多,老板将一个同事调至外地后将这个同事在本地的原有事务全部由我承担,已承担了八个月,但不增加工资,增加的工作性质也和我合同上的工作内容不一致,请问我是否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相应补偿吗?(例如参照调职同事工资为标准申请补偿,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多增加两个月工资赔偿?合同期为两年现未满) 多谢大家帮忙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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