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要给试用期员工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是否妥当 2。很多员工有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城镇社保,如果自愿放弃加入公司社保,如果员工上下班途中或者工伤的话怎么处理 3.公司有几个长期临时工按小时结算,但是这类小时工相对来说会比较稳定,如果按照签订劳务合同的话公司可以规避风险吗 就是以上几个问题,希望懂此类相关的专人能帮忙一下,感激不尽
作为一名专业 的法律人提示你:现我对你的问题逐一回答;1、劳动用关试用期签订劳务合同属违法行为;2、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属单位的法定义务,若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同时侵犯了国家利益,员工无权自愿放弃。当然若员工已经放弃缴纳社保,确实发生了工伤,由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即本应由社保保障部门承担的所有责任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3、现在我国法律无长期临时工的说法,不过是允许劳务用工的,根据劳务用工的性质签订劳务合同,实行劳务用工,那么劳务用工关系发生的一切纷争均适用的民法典调整,不受劳动合同法、劳动 法等劳动用工法律法规调整。可以规避的责任有无需缴社保、若工作受伤属人身损害而非工伤,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