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锻造标准和规定热处理重复淬火次数不能超过2次,有的工厂例如永鑫生规定重复淬火次数不能超出2〜3次,对于已经淬火2〜3次仍然不合格的火车轮锻件做报废处理。在实际生产中,例如滚丝轮、搓丝板、连杆锻模等工模具正常使用寿命后,由于磨损或硬度降低等原因,可以退火→再切削加工→淬火回火热处理。一般问用使用次数可以达到3次。回用的模具使用寿命没有受到回用后重新淬火的影响时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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