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没有桌子,那时候相当于桌子的东西叫做“案”。所以才有“拍案而起”,“举案齐眉”。这种“案”,高度相当于小板凳,汉朝人跪坐的时候,高度刚好在腰腹之间。可以作为书桌,也可以作为饭桌。
所以不存在你所讲的汉朝女子可不可以上桌吃饭
最早的桌子出现在东汉
我国汉以前的家具都属低面家具,无坐具,人们席地而坐,只有案几而无知桌子。到了汉代,北方游牧民族的道“胡床”传入,这里的“床”是坐具的含意,与眠床的床是不同概念。宋人高承在《事务纪原》中引《风俗内通》的话说:“汉灵帝好胡服,景师作胡床,此盖其始也,今交椅是也。” 汉代人们聚会一般是用容案几,应该和现在甘肃陕西一带用的炕桌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