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印尼客户告知我上个月印尼那边关于我们出的产地证提出一个要求,就是只能用工厂抬头出,而不能用代理第三方的名称出,否则会被征收10%进口税,但是我看了某些论坛又有人说没这回事,到底是什么情况呢?到底能不能找代理出具呢?还有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通过银行D/P收款会不会受到影响,即用代理的公司名我们还能收到钱吗?希望大神详细解释
不建议做DP收款,风险太大
你可以找个有资质的工厂,让他们办理原产地证
一般来说客户要求的单据只要你满足了,在付款交单的时候,托收行不会仔细到要查看原产地证抬头,因为托收行是收出口商委托,只要收货人觉得单据无误,然后赎单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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