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三大照顾政策
成人高考是我国的成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学历的重要途径。为了能让更多人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鼓励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的人,成人高考出台相应的照顾政策,包括:免试入学、加分投档、降分录取 。
免试入学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省成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加分投档政策
1.年满25周岁以上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2.老区贫困乡考生(户口、工资关系均在贫困乡所属单位)农业户籍考生,可照顾20分。
3.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归侨子女、*省籍考生;省*明确划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乡、村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4.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录取时可照顾10分。
5.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可加30分。
注: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报名时交验原始证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可加30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加20分投档: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获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获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解放军、武警部队、*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报名时交验原始证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