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4年毕业到广州荔湾区上班,户口为集体户口,09年结婚生子(户口上在湖南),后离开原单位到其他单位上班,户口一直在原单位,现在老婆儿子都和我在广东,小孩也快到上学的年龄了,又没有钱在广州买房,不知道该怎么办,请相关户籍管理人士予以答复,谢谢!

发布于2021-12-15 19:03:34
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15
就你所述,到辖区居委会咨询。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15
可以向*部门申请回原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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