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劳动仲裁

发布于2021-12-29 18:41:29

我从2012年9月8日面试,当时面试说的是新浪天津分公司。2012年9月13日入职。但是入职后,发现是叫天津雅扬传媒有限公司,属于新浪天津的代理公司。签订合同一式两份,但是被告之2013年1月1日新浪天津公司会正式上线,说到了2013年会重新签订合同,于是人事部门没有把该属于我的那一份合同给我。合同上签的是试用期3个月,签订了一年。现在是2013年2月19日,公司人事私自在我们的原合同上把我的试用期从3个月改成了6个月,并告知我,本来试用完3个月就应该离职的,现在给你改成6个月。而且,当时让我签署了一份主动放弃保险的纸。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劳动仲裁吗?我现在这种情况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合同也不在我手里。并且还有我本名(身份证)上是JYN,但是与公司签订的所有姓名是JN ,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走法律程序吗?他们现在问我是主动离职,还是说索取赔偿。我该怎么办?谢谢!!!在线等!急!!

4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29
1、首先收集你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有了这些证据才能申请仲裁; 2、天津雅扬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不给你一份,属于违法,可要求对方给你一份; 3、原合同的合同期限为一年,则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其超期已经违法,至于现在将试用期延长更没有法律依据; 4、放弃保险的声明无效,你可以要求对方补缴保险,如果对方将你个人缴纳部分发放给你,则你需要返还该部分; 5、至于你名字和身份证名字不符,要证明对方明知。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请求建议你直接咨询当地律师。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29
劳动法片除法律规定的国家和各地劳动部门的政策是更多的劳动仲裁各地的政策参考。如果拖欠的工资一般不存在,这个问题可能存在如果加班或年假利益,具体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29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无需请律师一样能胜诉,并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我是专职劳动仲裁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 3、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29
1、可以申请仲裁 2、你签订的放弃保险协议违反法律,所以无效 3、建议以未缴纳保险为由辞职,邮寄辞职书 4、可以诉补缴保险(天津有的仲裁还管,不管的到监察或者社险),以及福利待遇等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