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2年9月8日面试,当时面试说的是新浪天津分公司。2012年9月13日入职。但是入职后,发现是叫天津雅扬传媒有限公司,属于新浪天津的代理公司。签订合同一式两份,但是被告之2013年1月1日新浪天津公司会正式上线,说到了2013年会重新签订合同,于是人事部门没有把该属于我的那一份合同给我。合同上签的是试用期3个月,签订了一年。现在是2013年2月19日,公司人事私自在我们的原合同上把我的试用期从3个月改成了6个月,并告知我,本来试用完3个月就应该离职的,现在给你改成6个月。而且,当时让我签署了一份主动放弃保险的纸。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劳动仲裁吗?我现在这种情况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合同也不在我手里。并且还有我本名(身份证)上是JYN,但是与公司签订的所有姓名是JN ,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走法律程序吗?他们现在问我是主动离职,还是说索取赔偿。我该怎么办?谢谢!!!在线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