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结算问题

发布于2021-12-29 17:36:02

三月进了家厂,没签任何合同就办了简单的入职手续,干了四天觉得不合适就辞职了,按理要提前三天,因为不是重要岗位可以立马走,经理也签字了,辞职前问了人事干的四天有没有工资,人事说有的,下个月发工资打卡上。但到今天都没发工资,打电话问会计,会计说没干满7天没有工资,我说走之前问人事的有工资,她说那人事早走了他说的又不算。。。这厂这样做合法吗?这样还能拿到工资吗?该怎么拿 。

3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29

只要上班就有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投诉还不给,就申请劳动仲裁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29

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29

厂家违法,你只要提供你在这儿工作过的证据就可以,比如去上班拍的照片,和同事或者看领导的聊天记录等等

向劳动局提起仲裁,你只需要付十块钱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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