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判决房产归属胡杰,产权证抵押权证齐全,不动产中心不认可,拒不受理,谁来管

发布于2021-12-16 17:36:38

本人是巴州长辉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杰。二0一八年十月,**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生效判决,根据执行申请人*库尔勒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申请做出执行裁定,决定依法拍卖被执行人黄聪所有位于库尔勒市建设路辖区新华路46号6栋7-10层房产,我经拍卖程序依法拍得了上述房产。州法院向不动产中心发出协助通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但不动产中心拒绝办理

1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16

作为一名专业的法律人提示你: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应协助法院依法执行,对于本案中不动产管理中心不协助办理,法院有权对该不动产管理中心处罚,并要求限期办理。你需主动与执行法院沟通,请求及时执行。若执行法官未按程序办理执行或怠于执行, 你可以受理次日起六个月后向上一级申请执行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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