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有加分项吗

发布于2022-01-13 16: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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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支教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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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⑴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⑵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生”加4分,校级“三好生”加2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6分; 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以及生源地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扎实、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要求的义务,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在教师岗位继续工作的,应解除协议。 各设岗县(市)和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必要的周转房,方便教师的工作和生活。 特设岗位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特岗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县级*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并分别报省、市(州)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今后各市、县(市、区)、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要优先聘用聘期已满、考核合格的特设岗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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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有加分的,但是具体的加分项目,你需要查看当地省份、县份的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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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各省的具体加分政策需要参考省份当年的特岗教师考试公告,以黑龙江为例: 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相应加分: ⒈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⒉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大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⒊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及其以上的加5分; ⒋报考户籍所在县(市)或入学前原籍所在县(市)所设岗位的加10分; 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半年以上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含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下同)毕业生,加5分; 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加10分,服务期满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有的哦 ⒈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⒉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大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⒊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及其以上的加5分; ⒋报考户籍所在县(市)或入学前原籍所在县(市)所设岗位的加10分; 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半年以上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含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下同)毕业生,加5分; 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加10分,服务期满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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