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分别为: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征集志愿 7 月
18 日 8 时至 18 时,本科二批征集志愿 7 月 25 日 8 时至 18 时,本科三批征集志愿 8 月 2 日 8 时至
18 时,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8 月 11 日 8 时至 18 时,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8 月 14 日
8 时至 18 时;
2.必须在相应批次公布的录取不满额的招生院校(专业)中选报,所报院校的院校代号及专业
代号与《教育测量与评价》(生源计划专辑)上公布的一致;
3.在“专业服从”和“学校服从”栏中,考生必须按志愿系统中提供的选项选报其中一项(含
其中有关不服从选项);
4.本科一批、“贫困地区定向计划”、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设置一次征集志愿,高职专科批
设置两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栏均设 5 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 1 个“学校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批第
一次征集志愿栏不设“学校服从”志愿),其中本科二批征集志愿的“学校服从”志愿分“公办院
校服从”、“民办院校服从”、“公办、民办院校均服从”和“公办、民办院校均不服从”四个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