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在成都市的赔付标准。

发布于2022-01-13 17:46:51

问题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已经赔付下来共计7852.26,这笔费用是否应该全部给予我本人?问题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付标准是多少?本人社保是四川省成都市的。本人10级伤残,能帮我算算问题2中,我一共可以得到多少赔偿吗?

4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该全部是工伤者本人的。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14个月,六级伤残12个月。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人员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长期治疗的其他工伤人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60个月,六级伤残48个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七级伤残36个月,八级伤残26个月,九级伤残16个月,十级伤残10个月。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问题一的要全部给你啦,但其他的你最好找个业内人士问一下。毕竟我们也不是多专业啊,别误了你的事儿。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三者是有区别的,伤残补助金是对受到伤害达到等级的补偿,另两金如果还在单位工作,今后因工伤部位旧伤复发的,单位还要承担相关费用,还在岗位也就算是就业了。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后两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各省在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方面有一定差别,有的是按本人工资来算,有的地方是按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来算,并且各地规定的支付月数也不一样。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那你需要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 http://baike.baidu.com/view/3533090.htm 问题1的费用当然应该全额支付给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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