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2年底当兵,西安市好像是从93年开始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我95底退伍回来96年分到单位,97年在单位办理是停薪留职,养老和医疗是我自己缴纳(又单位代收的)2002年我从单位辞职,养老关系交到了西安市人才中心之后都是我自己缴纳的,我想问问 当兵3年的养老和医疗金不是由接受单位缴纳吗,我去人才中心查了 96年之前的都没交过,请问单位交的算不算,如果单位把96年前的没给我交我能去找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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