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找不到了,怎么办

发布于2022-01-13 06:48:32

购房合同找不到了,现在需要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但合同没有了,当时没有贷款,一次付清,是在中介买的,现在中介也不知道哪里去了,怎么办?如果找到中介或者卖方不承认有合同实事,怎么办?很担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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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一、购房合同概述 一般情况下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一般有四份: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份合同要放在银行里。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将四份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门。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二、不同情况下丢失购房合同的五大补救办法 1. 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 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约五十元左右。 2.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 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 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 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 印花税。 3.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 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 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 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 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 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 况基本相同。 4. 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 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 5. 如果购买的是现房 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资料来源 百度经验:http://jingyan.baidu.com/article/75ab0bcb09de62d6874db210.html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购房合同一式三份,如果自己的那份合同找不到,可以到开发商那里暂借。(房产也有存档的,不过只能复印部能外借)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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