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7月毕业。籍贯广西。1.在学校就读时候没有迁移户口。2.我现在未就业。我在江西某学校读书。现在毕业了。报到证上面写让我到 “广西大学就业服务中心”报到。期限是2008年7月1号到2008年8月31号。问题出来了。1.我现在未就业,那我是否应该在这规定时间内去该地点报到?2.我了解到报到证与档案相关,即是说,我的档案是在这“广西大学就业服务中心”??3.我还了解到报到证(基本等同档案?)放在人才市场每年120元,这就业中心大概也是同一性质。那我未就业的身份若是去报到,是不是就表示我是去交120元给他们?4.报到证本身说明,即是作为一个身份,在就业单位。我既然未就业,那我是否可以无视报到证上面的时间期限,直到我就业单位需要报到证,由我将报到证直接奉上?我已经查阅了不少资料,但还不是明白。希望各路高手帮忙解决在下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