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辉有什么科研成果?

发布于2022-01-13 02: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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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1.2003年,作为华大基因SARS组成员,参与采集广东可疑动物标本,收集北京医院SARS病人样本,及DNA提取。荣获北京SARS防治委员会嘉奖。作为主要成员和具体执行者,筹划并采集健康汉人群样本,用于国际人类单体型图计划。

    2.2003年,人类单体型图中国卷汉族样本采集项目,作为主要成员和具体执行者,与NIH专家合作,在国内第一次正规进行社群参与研究。

    3.2010年,独创研发了GFP标记的高通量细胞筛选试验,设计的GFP标记高通量干细胞筛选技术已经在哥伦比亚大学基因组中心推广应用。

    4.2011年,研发了96孔板高通量RNA-seq技术流程,已经在哥伦比亚大学基因组中心推广应用。

    5.2016年,作为项目带头人进行干细胞服务平台主责项目整个实施;作为项目带头人进行全能干细胞实验,将申请核心技术的独家专利,同时开展全能干细胞定向分化的验证工作等。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一)主要论著专著:《组织犯及其相关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12月。文章:《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之完善》,载《政治与法律》2010年第12期。《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若干问题之思考》,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年第6期。《组织犯刑事责任之探讨》,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年第6期。《组织犯概念的再界定》,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8年第3期。《略论组织犯的存在范围》,载《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年第6期。《组织犯的界定及成立》,载《刑法论丛》2007年第11卷。《论共犯对加重结果的刑事责任》,载《湖北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6期。《金融凭证诈骗罪若干问题的思考》,载《河北法学》2005年第7期。《对金融凭证诈骗罪适用中若干问题的思考》,载《武大刑事法论坛》2005年第2卷。《我国网络犯罪的发展趋势与对策》,载《学术探索》2005年第4期。《论结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载《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年第3期。《论间接故意犯罪的中止》,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5年第1期。《论间接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载《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年第1期。《对普通累犯几个问题的思考》,载《法学论坛》2002年第3期。《经济全球化下有组织犯罪的成因》,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奸淫幼女罪对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人适用吗?》,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2年第6期。参编:《刑法》,参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11月。《美国量刑指南》,参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7月。《金融诈骗犯罪理论与侦查实务研究》,参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9月。(二)科研项目上海市教委创新课题,组织犯刑事责任研究,主持,2010年。上海市教委优青项目,金融诈骗罪理论与实务研究,主持人,2006年。上海大学优青项目,新型金融犯罪的刑法规制,主持人,2008年。上海市教委重点建设课程,刑法,第三参加人,2008年。(三)获奖情况2008年获上海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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