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沈丘)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不需要带购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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