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基金会的会长是?

发布于2022-01-05 19:21:32

就是总负责的人 知道的话说出姓名 图片 简介图片要清楚一点 因为要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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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5
迈克·索尔迈 诺贝尔机构 诺贝尔学会的负责人和职员,由奖金颁发机构讨论选择。这些任命均不分国籍。 诺贝尔基金会的理事,由各奖金颁发机构挑选,总共有十五名现事,每个奖金机构选择三名。理事们选举产生基金会的董事会成员,但正副董事长不在此内,他们是由瑞典*任命的。理事会的其它主要任务是,审阅董事会的年度报告审计员们的财务报告,并对董事会当年的工作进行审核批准。 基金会的董事会,由五名董事和三名副董事组成。他们从董事会的成员中,选举一名执行主任。董事会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基金和基金会的其它财产。 主任是基金会的行政负责人。他负责起草基金会投资政策的基本方向,就投资和人事等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及管理基金会的各种财产。他还负责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隆重授奖仪式的安排工作。在五任执行主任中,最杰出的是拉格纳·索尔曼,他是阿尔弗里德·诺贝尔的生前友好与合作者,也是他的遗嘱的执行人之一。索尔曼先生从基金会的开始,直到他在一九四八年去世,曾在基金会里担负过不同的职务,应该说他在工作中,始终贯彻执行阿尔弗里德·诺贝尔的精神。基金会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由于他在执行这项遗嘱方面,所具有的严肃热情和所进行的献身工作。随着他的去世,将基金会与这位捐献者联系起来的最后一个人,也就不复存在了。 自从一九二六年以来,基金会在斯德哥尔摩有了自己的办公大楼,即座落在斯图尔街十四号的诺贝尔大厦。 从阿尔弗里德·诺贝尔的遗产接收过来的钱,总共有三千一百多万瑞黄克朗。根据章程规定,将这笔钱的大部分用作“主要基金”(即奖金基金,约二千八百万克朗),剩下的一小部,用来设立“建筑物基金”(行政大楼和每年举行授奖仪式使用的大厅租金)和“组织基金”,五项奖金部门各有一份“组织基金”,用来支付各自的诺贝尔学会的组织费用。 主要基金的增长,是通过每年将它在当年所获净收入十分之一作为附加资金,通过无法分配的奖金的利息,以及通过把这些无法分配的奖金的全部或部分(不低于三分之一),交付主要基金作为资本而取得的。每年将主要基金得到的净收入,扣除前面所提到的十分之一,然后平均分成五份,交给各奖金颁发机构使用。各奖金颁发机构,都将自己摊到的那份金额的四分之一,留下作为与奖金颁发有关事宜的费用,其余部份则交给各自的诺贝尔学会,每份金额的四分之三,构成奖金的款项。 除了组织基金之外,颁发各项奖金的部门还有由它们支配的“特别基金”和储蓄基金”,作为规定范围之内某些特殊目的的费用。 一切基金和其它财产,均属诺贝尔基金会所有,并由它来进行管理。 总而言之,主要基金的收入,在减去百分之三十二点五(即百分之十的附加资本,加上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中的百分之二十五,作为各奖金部门的经费),然后将它分成五个等份,就是每年颁发的诺贝尔奖金的金额。一九○一年第一次颁发的奖金,每份金额为十五万零八百克朗。现在的奖金,在票面上要高出百分之七十左右(一九八一年,每份奖金的金额为一百万瑞典克朗,相当于一九○一年的六点六三倍。—译者注),当然在实际价值上,却要比这个数字低得多。从一九四六年起,基金会的财产和由此而来的收入,除地方不动产税外,其它税款均被免除。在这之前,总共交出的税款达一千三百五十万瑞典克朗。据了解,奖金获得者的所在国家,或者在法律上,或者在事实上,也对这种奖金免收所得税。 基金会的投资政策,很自然地要把保持和增加它的基金,从而增加奖金的金额,作为头等重要的因素来制定。遗嘱本身曾指示执行人把剩余的财产投资到“安全的证券”方面,从而形成诺贝尔基金。在一九○一年最初为董事会制定的投资规则中,“安全的证券”这个提法曾根据当时的情况,被解释为意味着金边证券,或者以这类证券或不动产为抵押的贷款,而这类证券和不动产,主要是在瑞典和挪威发行或存在的。由于两次世界大战及其在经济和金融方面的后果所引起的变化, “安全的证券”这个提法,需要根据现有的经济条件和趋势,而重新加以解释。因此,在基金董事会的要求下,原来对于投资的限制,已经逐渐有所放宽。根据这种情况,自一九五八年以来,基金会原则上可以不仅在证券和有担保的贷款方面投资,而且也可以*地在不动产或股票方面投资。 然而,在对外国股票投资方面的某些限制,却仍然存在。这些改变的目的是,尽可能地保护住资本和收入。从而使奖金能够不因货币贬值而降低,并且能够抵得住贷款市场利率降低的情况,而不致使这项资本减少。基金会主要是在瑞典和挪威投资它的基金资本。在某种程度上,也在别的国家进行投资。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5
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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