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老师,您好!我是13年1月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然后公司说要派外培训,必须签订一个培训协议,协议规定培训回来后必须为公司服务三年。如果违约需要向公司支付当初公司为个人培训支付费用的150%。我们出去之后,根本未进行相关培训,就是到该公司的外地分厂上班,而且是正常上班,还要跟着当地厂的工人一起倒班,白班夜班的正常倒班上班。在外大半年、,没有进行过任何相关技能方面的培训,唯一的培训就是偶尔老工人讲讲一些PPT之类的,反正是没有经过任何专业机构的培训,也没有拿到任何关于培训的证书。而且我们之前签的是3年,后面给我们一样的人,却又是签的两年。现在想辞职,公司说要按协议赔偿当时的机票费,餐饮费的150%。不知道这个是不是合法的,请韩老师给予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