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4月21日在酒店吃饭有人无故的打我女朋友当时我就把我女朋友保护住了。但是自己受伤了下巴部位现在有伤疤3到4厘米左眼角伤疤3到4厘米。而且左眼明显比右眼小。当时在医院缝合了18针现在伤疤已经留在脸上了我想请问是否构成了毁容应该赔偿多少?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营养费 后期美容的费用
赔偿多少钱 看你的工作收入情况和伤残鉴定
保留好出院小结,住院清单===的证据
建议请律师
应该赔偿的费用包括a.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b.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c.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d.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e.来回医院的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f.如果给你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还有精神损害赔偿金(以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为准)
建议请专业性较强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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