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我们当地征地拆迁已有几年了。拆迁后因为没有多的房子,所以我父母就退出了分配安置房选择了征地补偿,把我的分配权力保留了,同时我也和他们分了户,成为了单个户口。我后面也结了婚生了孩子,老婆的户口没有随过来并且孩子也上在妈妈那边,现在我们这边的安置房分配开始了,但是告知我只能分配一个一室一厅的户型,这合理吗?关键是村里其他未婚的单身男女都有机会获得两室一厅的户型,这恐怕不合理吧?
要看当初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是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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