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海关AEO认证标准中要求法人代表或者关务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重点应当培训海关总署225号令的精神,其次应当以月或季度为单位专门整理海关总署和直属海关发布的公告。根据谷岸关务AEO高级咨询师孙凯的经验,培训内容应当是当年的最新政策法规,一般情况下不可培训跨年的法规规章,这是不符合海关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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