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某曾经是某地的黑恶*的头目,在被捕之前,他抢了不少人的东西,虽然价值加起来不到3万,如果他因此被判刑了,那他抢的东西的价值要被他抢的人提起诉讼才能得到赔偿?不论有没有人提出要他赔偿,他可以不赔?
如果*机关收缴的赃物中没有这些东西,那由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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