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行为要承担什么责任?

发布于2021-12-31 18:22:42

许某、洛某都是12岁的学生,许某被朋友要求去打洛某,结果洛某反击而打伤了许某,许某气不过,仗着好朋友朱某的父亲是警察,要求把洛某抓起来,朱某的父亲看到女儿的朋友被“欺负”了,就叫人把洛某带回*局做调查,而没有把许某带回*局做调查,朱某的父亲为了顾及女儿的朋友的利益,给洛某一笔钱,要洛某“认罪”,洛某不“认罪”,就一直把洛某扣在*局里,那许某和朱某的父亲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1

你好,许某是未成年,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以教育为主。

朱某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拘禁未成年,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被拘禁方是未成年,且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可以要求检察院从重量刑至3-7年有期徒刑。

admin
网友回答2021-12-31

涉嫌徇情枉法,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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