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暑假工,和某公司签订临时工合同,于本月3号开始到月底31号结束工作,结果到29号公司要求我们去办辞职手续,请问我们属于单方面辞职吗?保底是否可以领到,假如我们不想单方面辞职,就想领那保底工资,是否可以继续干?
你可以按照合同法要求补助一部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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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一种具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如没有到约定期限,一方提出提前解除,应认定为一种违约行为。结合本案,不属劳动者单方面辞职,二是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如劳动动者不同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领取保底工资,或可以继续干。请直接参见劳动合同法,对您会有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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